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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吧喝酒对方四五个无缘无故按地上打了,起来后我还手,他们的人被拉开后我在门口往对方的一个人那里砸了一个酒瓶!!现在派出所告我寻衅滋事!我可以告开始打我的人吗?

刑事案件
2022-12-29 16:43: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材料,可以申请调取监控。具体可以联系讲解详细法律意见。
  • 如果你被无缘无故的殴打你可以告打你的人。

  •   个人在公共场所发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上门报警。等到公安机关处理时,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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