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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当年是3500元承包10年现在土地涨价他想以当时的价格要回土地 我不给他可以吗?还有当时我打合同的价格和我当时谈成的价格不符合同价格有改动可以吗

征地拆迁
2022-12-21 18:34: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合同解除后的土地返还的效力是:还未开始履行合同内容的,应当及时停止履行,返还土地;已经开始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完毕的,可以要求返还土地或者索要赔偿;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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