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堂叔在农村组织的建筑施工队,在05年8月份在建房施工中从高处约5米的架子上摔下,在莆田九五医院经诊断:1.外伤性C4-5,C5-6,C6-7椎间盘突出伴颈髓4-6损伤及高位截瘫 2.左侧第5肋肋骨骨折等;住院56天,在医院花费约5.5万元,因经济原因主要要求出院。出院回家约两个月后,又花医疗费近3千元,也没有明显的好转,到目前花费约6万元,但建筑施工队年底结算只补医疗费用2.3万元,因家庭经济困难,其费用都是东借西揍来的,无法到医院到复查,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