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一下我租的临时房。不到不到三个小时房东就把我的东西拿走,那怎么办?他说丢了。

房产纠纷
2022-12-21 09:35: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报警要求赔偿的。
  • 不合法,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 房户在房租到期不搬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那你这个没有去报警额吗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