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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病人小任自带青霉素到当地医务室找自己的护士朋友小张帮忙注射。小张不同意,要求小任做皮试。小任百般要求小张帮忙不做皮试注射,并谎称:“我前两天刚用过青霉素,不必做皮试,出了问题我自己负责。"小张信以为真,帮小任注射了青霉素。结果发生过敏反应患者在转院途中死亡。 试问该案例中小张的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请说明原因。

医疗纠纷
2022-12-26 15:35: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构成医疗事故的。护士需要承担责任zh
  • 不做学术性探讨,有问题可以专门咨询我
  • 构成医疗事故,违反诊疗规范
  •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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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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