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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公司搬迁,有赔偿吗?有关生育津贴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2-20 12:36:3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者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若要变更工作地点,需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您可要求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您好,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 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 因为公司将要搬迁,必然导致了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发生了变更。如果您不愿意去那边工作,则公司是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
  • 您好,生育津贴正常要求,公司变更工作地点,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补偿
  • 您好,这个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不行可以zhong cai
  • 您好,要看一下咱们主张的依据,是可以拿到赔偿的
  • 公司搬迁,和原来距离较远的,应支付交通补贴。
  • 要看搬迁的距离远近是否构成重大情况变更
  • 哺乳期内公司搬迁的赔偿:如果搬迁至市外,员工自己选择不去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不会因为哺乳期而额外多付补偿金。如果市内搬迁则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 公司现在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吗
  • 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如果员工因工厂搬迁而需要离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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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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