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二人
离婚后,有劳动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一般不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提供抚养费;但是如果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支付的,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提供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