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属于骗婚的情况:
1、女方故意隐瞒对对方不利的
结婚情况,包括
债务纠纷、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2、女方依据国家的婚姻登记程序或者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并诱骗他人进行性与生育的行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