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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转了钱,期间又以各种理由要走了,现在又让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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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17:34: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拿到钱的话是不需要。
  • 民法典》规定送出去的钱在一定条件下能拿回来。送出去的钱因为已经转移了占有,一般是不能拿回来的,但是以下情形可以拿回来: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协商处理不了,可以选择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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