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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州公案》中有兄弟争田一案,陈智的儿子阿明和阿定在父亲死后为争七亩田翻了脸,阿明讲“这七亩田是父亲留给我的。”讲着向知县蓝鼎元递上父亲的亲笔手书。上面白纸黑字“百年之后田产归长孙”。阿定说父亲临终前有口头遗嘱,还有旁证。蓝鼎元说“你们说的都不差,但是这意味着责任在你们的父亲,谁叫他不来个一清二楚?我只好开棺问他。”兄弟面面相觑,无地自容。蓝说“田产比起兄弟亲情,实在是区区小事,为这等小事打官司,值得吗?说来让人寒心,你俩都是各有俩儿子的人,将来你们各自儿子长大,不像你俩那样争地就怪了。所以,为日后安宁,我只好防患于未然,让你们各自只养一个儿子。阿明是长兄,留下长子,阿定是弟弟,留下次子。就这样,现将另两个儿子押到收容所,卖给乞丐做儿子。结案。”阿明一听便说“小民知罪了,愿将田产全部给弟弟,永不计较。”弟弟也是痛改前非。蓝鼎元问是否是他们妻子的意见,第二天四人及族人头领到官府,要求和解田产作为祭奠父亲的资产,轮流收租,子子孙孙不得起争端。这案子按照一般审判方法,应该各打三十大板,将田地分成两份,三两句话即可,现在费了周折,苦口婆心,毕竟效果显著,只有这样才能叫百姓守法,才能叫为官者政绩显赫。这就是礼治的一个表现。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该案。

继承
2022-12-17 09:4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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