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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喝酒后,为别人带去赌博 输了7万 ,是放高利贷的人借的 ,现在在 人家要钱 ,我可以不还吗 ?

债权债务
2022-12-16 10:13: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不还,这是你儿子的事情
  • 行为人借款用于赌博的,如果其自愿偿还可以向出借人还款;如果其不愿意还款的,也可以不还。因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是否还款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你好!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还,但这些不法之徒穷凶极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如果发现有危险,可以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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