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丈夫与他的父母合股办了一个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是50万。我丈夫是60%,老爸20%,老妈20%,虚假验资,无经营,只是挂个名份。我与他2000年3月31日结婚,在2003年左右他们通过关系又虚假验资到500万注册资金,在2004年3月份用这个公司购买了1565平米的门面房,买价总计470万元。首付120万,其中70万是我们向朋友借来的,50万是从我和丈夫另一个公司的工程款转账过去的,其他是用这个房产证贷款的。请问这个财产里有我的份吗?(两老已60高龄无退休金和资金来源)他们有份吗?我们用另一个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想把它卖掉还贷,这块土地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这款去还贷的话,到时我如何证明那里应有我1份呢?婚内财产调查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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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要看您丈夫出资的60%是他的个人财产还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他实际出资的款项是否是你们婚后的财产.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您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出资协议等)至我所进行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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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