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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女朋友闺蜜每周发生性行关系不构成强奸吧

刑事案件
2022-12-15 00:18:04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年龄低于14岁,或者有强迫行为可能构成强奸。
  • 你好!如果对方已满十四周岁且是自愿的话,不构成犯罪。
  • 你好,只要双方成年且自愿,不构成强奸
  • 是否构成强奸需要看双方的意愿
  • 只要不是强迫就不是强奸
  • 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的
  • 每周发生性行关系是否构成强奸,要看女方是否自愿
  • 呵呵,不构成,好好把握吧,又是你这必火
  • 只要不存在违背妇女意愿,都不构成强奸
  • 你好,有两个前提,第一,是否是妇女的自愿性行为,如果是自愿的,那么是不构成强奸的,如果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那么毫无疑问,是构成强奸罪的;第二,看女性的年龄,是否达到14周岁,如果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使是她自愿的,依然构成强奸罪,因为刑法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默认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没有性处分能力的,所以即使是自愿依然构成强奸罪。
  • 您好,若女性不是自愿的,则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如果女方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
  • 强奸罪的要件是违背妇女意志,只要对反愿意就不构成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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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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