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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离婚为了让对方少分钱,让我帮忙打借条,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婚姻家庭
2022-12-14 12:03: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还款义务这个问题,现行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

    如果夫妻一方对借款不知情,未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未在事后表示追认作为共同债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款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则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通常情况下,这个款项的额度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夫妻生活模式来认定额度较小,超出一般生活经验认知的日常生活所需的款项,则需要由债权人去举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要求夫妻两人一起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不要这么做,你朋友也可能面临着少分的情形
  • 虚假借贷关系,恶意减少婚内共同财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情节、实现程度,金额等等,具体可来电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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