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在校生实习不属于《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实习生和用人你单位来说,他们之间还是存在事实
劳动关系的,属于用工关系,劳动保障部门有义务对他们进行权利保护。
法律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
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