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住公房(每个月交纳房租的那种),2003年以前,总是按时或提前交纳房租,2003年2月,因为需要装修,考虑楼上卫生间曾不断渗水到我的卫生间屋顶,于是在装修前,曾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将楼上卫生间的防水重新修理,避免在我装修后,渗水到我的新装修的屋顶.造成损失.物业维修人员看后讲:没事了!但是在我装修后不到两个月,由于楼上渗水,致使我新装修的屋顶出现墙皮爆裂,从此,我就未再交纳房租,至今.已经有两年半的时间了.也从未有人向我催交房租.

刑事案件
2006-02-10 09:18: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