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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跟着母亲,父亲后面又和小三有了孩子,如果他要我付孩子的生活费,还以赡养他为借口,那怎么应对

婚姻家庭
2022-12-13 09:42: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但如果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该给赡养费。
  • 这种情况可以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要对方尽到扶养义务这就是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婚内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对方不给生活费时有权起诉,要求其支付扶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对方要求支付
  • 你好,你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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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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