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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跟着个人干活,下班路上摔着了,对方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2-12-13 20:53:3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因为只能构成劳务的关系,所以如果对方没有过错的话,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 你好!不一定。关键看双方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单纯介绍工作。
  • 你好,一般情况雇主不需要赔偿。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经认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如果本人要负主要责任的,则不是工伤,职工只能依法向侵权人申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对方需要付出相应的责任,如一些赔偿费用
  • 不属于工伤,对方没有责任
  • 你好,上下半途中出事可以争取赔偿
  • 没有签订合同之类的是吧
  • 您好,因为什么原因摔伤?是否因为发生交通事故
  • 根据你的描述,是有概率获得补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你好,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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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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