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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生工伤以后单位不给我,不给我生活费和误工工资,全家人不能生活,生存无望的情况下,我不得已办理了病退,出院后找他们说事,他们说我已办理病退,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纠纷
2022-12-09 23:35: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以后不能评残又不能上班的,可依法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不影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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