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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闺蜜住在我家,在村口吃药,及时送到医院,第二天晚上4点离世,法律法规有规定我要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2-09 09:27: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死亡原因是什么?必要时进行鉴定明确死亡原因。根据死亡原因和具体行为判断你有没有责任
  • 对于死亡患者,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患者及其近亲属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是成年人么?自杀不需要你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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