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上个月的11月2日给一位大爷撞了,并且伤势微小,我方全责,并且花了2600元的医药费,对方无固定收入,索要赔偿,没住院,需要赔钱吗

交通事故
2022-12-09 11:07: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索要赔偿需要相关事实依据,没有依据的索要不需要赔偿。具体情况需要详细了解才能确定。
  • 你好,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医药费,交通费,住院费等,够了就不用赔了
  • 协商不成,即使对方诉讼赔偿数额不会过高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