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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原本按惯例五年报废,因国家政策变动需延长两年,且当时签合同未注明报废时间

合同纠纷
2022-12-12 14:06: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认为,可按国家政策执行。
  • 车报废年限是根据车辆的类型进行计算的,超过法律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会强制报废,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 您好,请问您是有什么需求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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