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准备离婚,我们共有1套房,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都为共同所有,但付款是对方出钱多个20万左右,现住房公积金还有60多万未还。我要房子,现在对方要求把他当时付的款和装修费给他。而且房子现在已经跌价,一个平方跌了2000元。约20多万。

婚姻家庭
2022-12-09 17:36: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共有的离婚房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支付的房款和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果有婚前的付款,具体看各自支付的比例。同时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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