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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沈某系某卫校护理专业毕业,毕业后在其父亲所开的个体诊所从事护理工作,技术较为娴熟,受到患者认可。沈某在毕业两年后第二次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终于通过了考试,并取得了成绩合格证明,但由于工作较忙,一直未办理护士职业注册。某日,市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员在对该诊所检查时发现诊所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沈某父亲能提供医师职业证书,但沈某仅能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能捐供护士执业证书。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该诊所做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沈某认为自己是正规护理专业毕业,而且已经通过了护士资格考试,仅仅是未及时办理注册,因此觉得很委屈。你认为沈某的想法是否正确?沈某应该怎么办?(30分)

行政纠纷
2022-12-08 17:19: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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