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份已经起诉了一次,最后下来的裁决书是不予受理,然后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还是维持原判,后来向公安局报案处理,经公安局办案人员协调,达成协议,,一年后,被告方不执行,今年十月份又重新就新协议起诉被告方,法院仍然就去年审判过程相互关联,最后给裁定书不予受理,明显感觉不公平,但是自己又不懂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年起诉是找好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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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
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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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