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女儿今年14岁,前几天让4个男的打了还脱衣服拍照,那几个男的应该年龄在16岁左右,能不能要求判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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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处理,16岁以上的可以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受害人也是未成年,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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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确定年龄,如果确实过了16岁,那可以,如果不到16岁,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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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他人轻伤的,需要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分子是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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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报警,如果已满16周岁,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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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女儿具体的伤情,是轻伤还是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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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了没有,现在什么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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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