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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又点外债,一个人说帮我还了,自动赠予,不需要归还,我是不是不用退还

债权债务
2022-12-08 10:24: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属于赠与的话,不要偿还,
  • 债务人的赠与如果不是为了逃避债务,且该财产是合法的,则赠与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债务人赠与财产是为了逃避债务,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行为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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