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交通事故,在一方是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能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
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不负责任,但是基于
公平原则,当事人仍需分担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小于等于10%。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