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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准备租房子做餐饮,于是去物业问他们的商用门面房可不可以做餐饮,物业说可以,让我问工商和供电局,然后我就去问了,都说只要能过环保就没问题, 于是我就把房子租了东西也买了,现在物业又跟我说不能做了, 我房子都租了,东西设备也都买了,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房产纠纷
2022-12-06 20:59: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存在违法行为,物业不能干涉的
  • 租赁物损坏的负责主体是:1、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担维修责任;2、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就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 您好,请问一下现在和对方是否协商了赔偿方案,建议和对方协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