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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原因,公司休整两天,公司要求员工在家待岗,第二天要求员工去一家门店上班,员工以在做兼职为由拒绝去,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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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13:15: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因疫情待岗期间,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节假期休假的,加班费按1月25日至27日三个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的300%支付。其他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延期复工属于停工期,而不是春节假期。对于依法停工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1月24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您好,只要单位在合理的权限范围内为员工安排工作,员工一般不能拒绝。
  • 您好 您这边需要配合工商作出调整
  • 你好,请问公司有给予工资吗?1
    追问:待岗只发放补贴,市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调岗去的门店较远,没有说怎么发放工资,当做在总公司上班一天
  • 你好 请问是公司方还是员工
    追问:员工,实际员工并没有去兼职
  • 疫情期间公司要求正常上班,如果违反了当地政府的规定,则劳动者可以拒绝该要求,并且可以对公司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如果是疫情已经逐渐恢复,而公司是按规定发出该要求的,则劳动者可以遵守或者与公司依法协商请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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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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