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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某人加我微信,要租我的房子,协商很久之后,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我)把租房合同发给对方后,对方看到说可以,确认租房,我说我们出来签合同,付下定金,对方直接用微信向我转了2000,备注订金。过了一周后(来没有到租房时间)在此期间,我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很多东西,但是对方突然给我发信息说不租了,让我退2000元,我是否必须全部退还

房产纠纷
2022-12-06 14:17: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违约责任首先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其次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值的30%。
  • 租房签了合同想退租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为房东的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对方为租户的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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