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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婚前买的房子,证是她的名字,房贷是我在还,现在要卖

房产纠纷
2022-12-07 18:39: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姐姐有所有权,可以处分财产,您还的房贷可以要求她折价返还给您。
  • 可以要求其支付你出资的款项
  • 你房子还贷的证据有没有?
  • 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对财产的归属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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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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