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退婚都退彩礼钱等,由于即将成立婚姻关系而索取的财物在女方退婚时都应当依法退还,以及在恋爱期间的不属于表达爱意也没有特殊含义数字的钱财等赠与都可以要求女方退还。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