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欠别人钱被法院执行人,什么时候解除

债权债务
2022-12-06 14:21: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还清或者与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法院解除
  • 当事人被法院判决赔偿但没有赔偿能力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经法院查明情况属实的,则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等到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