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身体不舒服,在医院做了手术,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当时的工作,公司当时就让业务员联系我,让我写一份离职单,公司那边办理离职手续,也好给我办理异地医保报销手续,我觉得比较合适,就交了离职申请,签字。到2022年之前我一直没有去当时公司的城市上班,但今年我想上班缴纳社保的时候说我的状态还是在职,社保被原单位占用,无法缴纳,我于是找到原单位,他们让我交我之前实习期间社保费用和证书费,不交的话,他说办不了离职,也就无法走下一步流程,但我当时提交离职申请的时候,他们第二个月就没有给我交社保了,就是说我现在处于在职状态,但他们却把我的社保停缴,却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