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税务所查询调档、开具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补办。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