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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的赔尝金被兄弟一人领取给了一部分剩余的不给了我怎么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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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08:49: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提供相关证据起诉索要
  • 赠予的东西能要回来。不动产在办理登记手续前,动产在交付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要回赠予的东西。另外,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也撤销赠与,要回财产: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你可起诉你兄弟,要求返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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