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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有个男的追求我送了我一些礼物,共值3万,接触下来我觉得他这人不行不合适我们俩,我就提出分手,他跟我要回送出的礼物要求我折现给他

婚姻家庭
2022-12-04 16:42: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个男的追求你时,送了你一些礼物,共值3万,接触下来你觉得他这人不行,你提出分手,他跟你要回送出的礼物。我认为小额赠送和共同享用(如请客吃饭)不要退还,但大额赠与,对方肯定是附条件赠与,我建议,既然不合适,双方好来好散,协商处理为妥。
  •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可以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要回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对方的钱,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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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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