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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1月9号开车上班途中被追尾了,交警已认定对方全责,算工伤吗?当时我并没有明显外伤,但是我是孕妇,当天下午去医院检查,胎监情况不好,医生要求休息,并且每隔一周去做一次检查,于是我请了一个月的假在家保胎,如果申请认定工伤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工伤赔付标准是什么?这期间的医药费都能赔吗?请假期间的工资还能照发吗?

劳动纠纷
2022-12-06 10:49: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申报工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您这种情况算是工伤的,您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人身损害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定人损等级)之后携带鉴定书和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所有的医疗费都有公司和肇事方负责,并且在治疗期间公司应支付工资
  • 这种情况是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的
  •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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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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