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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上没有取暖设施,但是让交50%的蹭热费,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2-12-02 17:23: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蹭暖费没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必须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必须向购房者公开标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蹭暖费业主可以向物价主管部门举报,可以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 你好,就你所述不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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