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入职的时候公司给我们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没有规定时间(只有开始时间),然后过了两年,竞业限制协议模板变更了,公司又让重新签订新的竞业限制协议,没有额外的补充说明协议,请问这种情况下,哪份协议是有效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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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不是永久有效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当事人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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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