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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个人有矛盾 发生了三次冲突 都是对方过来找我 第一次疫情过后来到我家找我麻烦 家里人说要报警拦住了 第二次在外面碰到了 两个人在ktv门口把我打了 报了警没下文 期间多次电话信息侮辱恐吓我 并且有一次对方邀约了很多人拿着刀拍了视频恐吓我 我没有去见面 当时给报案警官说明了 第三次我主动邀约对方见面说关于第二次的事 见面后对方三个人下车拿着刀打了我几下就跑了 没有伤 期间多次威胁恐吓我说要上我家来找我麻烦 对我的家庭以及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请问对方行为是否构成刑事上的寻衅滋事罪

婚姻家庭
2022-12-01 16:36: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对方有构成伤害或者严重骚扰吗?1
  • 当事人受到他人威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危险正在发生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对您生活造成了影响可以起诉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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