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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现在就职于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销售岗位,公司总部在南京,入职签劳动合同和这家公司江苏公司(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但是工作是在这家公司南京公司(某公司南京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时间1年零2个月,入职有签订劳动合同(电子版),五险一金正常缴纳,因为我所以地方山西朔州从10.1日开始疫情,实行静态管理,10月份出去工作6天,11月份出去3天,其余时间都在静态管理小区封门,因为做销售连续3个月未做出业绩,公司在上个月提出PAP(类似于销售工作做不好,人自动离职),我没有签订,12.1日开始主管和我说给我10天时间,再没有业绩就离职,并且从今天开始专门每天针对我培训,实际就是变相逼迫你走人,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2022-12-01 14:56: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没有错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辞退的,非法辞退需要双倍支付补偿金,因此,需要在不调整工资的情况下,对人员进行培训,若培训不合格,就是认定为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辞退员工。所以,你要留好培训的内容、考核标准、你做了哪些培训等证据,到了被辞退那一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的补偿金。
    追问:因为本人做销售,所在地区因为疫情截止今天还在静态管理,公司要求本月10号之前出销售单子,没销售就走人,每天培训内容就是打电话50多家,还需要电话录音,然后各种找理由说你不行,最后让你走人,请问这种情况怎么保护我合法权益
    解答:保留好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据,拍照或是录像,等被辞退后,申请劳动仲裁。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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