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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由于当时是送小孩子去医院,驾驶人较为焦急,当场并没有停车,后续到医院后主动报警并回到现场处理,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右转,对方左转,交警判我们全责,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2022-12-01 15:38: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如果责任认定书没有认定为肇事逃逸则不会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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