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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儿子今年读初一,因为他追赶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在跑的过程,把另一个女同学撞倒,并摔伤三颗牙齿,我想问问我孩子付主要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2-01 09:34: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儿子不是负主要责任的
  • 你好你们有没有协商过啊
  • 孩子在学校摔伤,责任该让学校来承担。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你们协商赔偿金额了吗
  • 负次要责任 学校也有责任 根据伤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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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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