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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业主侵占小区公共道路,小区另一业主向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要求查处,但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查处的职责,这位业主向人民法院对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起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起诉,其理由是原告没有诉讼权,这是法院栽定书部分内容如下: 案涉构筑物位于小区公共 通道,涉及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利益。原告迳行以自己的名义提 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原告主张第三人占用公共通 道违法搭建构筑物,侵犯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以不同方式多次 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属于举报。行政机关对举报事项作出或 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与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应驳回其起诉

行政纠纷
2022-11-30 19: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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