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别人让自己保管的电脑低价卖给别人不可以。第三人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电脑明显不符合
善意取得规定的,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追回电脑。保管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电脑私自出售、电脑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构成
侵占罪,所有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
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