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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妇科医院做了抽血检查和彩超检查,出来的两个报告,我拿给主治医师看,我走的时候他们不让我带走两份检查报告,这是违法的吗

医疗纠纷
2022-11-30 22:50: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说理由了吗?你有知情权呀。为什么不让带走。
    追问:医院说不让把检查报告带走,说这是他们医院的规矩
    解答:你是不是住院了,出院才能给复印病例。
    追问:我是去医院做的彩超和抽血检查,没有住院,就是当天去看病,走的时候想带走检查报告,不让带走
    解答:正常是需要给的,你可以再去交涉一下,不行就像当地卫生局投诉吧。
  • 从事医疗活动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登记机关审核合格,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校验手续,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六十五条
    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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