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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与我老公均属于再婚,婚后有一孩子已经十二岁,但现在我老公起诉要求离婚,后我查清楚是其有外遇,在无锡工作时与同事相识后一直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而我一直在老家,对此并步知情,我能否告他们两人重婚,急盼律师能给我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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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5 12:17: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能否告离婚,这要依证据而言,因为依据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规定比较笼统,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喜从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罪处罚,所以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就可以,你咨询的时候讲得很简单,到法庭上可是要讲究证据的,所以怎么去固定证据,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如果你所陈述的属实的话,且有证据,他们的行为应当属于重婚。而且对于重婚罪,既可以公安机关介入侦察后检察院提出公诉,也可以提起自诉,你不妨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行的话,你也可以自己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出自诉,控告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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