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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离婚不想去民政局怎么办呀

婚姻家庭
2022-11-29 08:17: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不可以。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 这种情况可以提起起诉离婚解决问题的
  • 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离婚,那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之后发给离婚证。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要注意的是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可以到法院起诉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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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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